鄂尔多斯市文化馆闭馆公告
金秋时节,相约鄂尔多斯市文化...
【活动预告】9月9日,来哈巴格...
【活动预告】今年中秋邀您相约...
鄂尔多斯市文旅行业优化营商环...
鄂尔多斯市文化馆8月9日恢复开放
鄂尔多斯市文化馆闭馆公告
【疫情防控】鄂尔多斯市文化馆...
 
wh.jpg
 
  公告通知 首页>新闻中心>公告通知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编辑日期:2022-10-24  作者:市文化馆  来源:  
【字体:
     
     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优化市直文旅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推动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博物院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信息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含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博士研究生);
4.年龄条件:发布公告之日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197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6.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http://wlj.ordos.gov.cn),“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10月31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和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岗位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三)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17:30。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四)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按照通知在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引进条件的人员,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五)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报考人员的考查以业绩评估形式进行,由行业专家组成业绩评估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评估材料,对报考人员教育经历、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获奖情况以及岗位契合度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给出具体得分及专家评审意见。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业绩评估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业绩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取第1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第1名成绩出现并列的采取现场问答形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业绩评估总成绩。业绩评估成绩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和鄂尔多斯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若加试取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引进人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在考查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引进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与引进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查阅本人档案,并对其进行政治审查。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文化和旅游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业绩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递补人员体检、考察按引进程序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人选的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在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新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四、其它事宜

(一)考生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旅局纪检监察组对引进人才工作全程监督。
(三)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考查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解释。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477-8183853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477-818385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0月24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文化馆 备案号:蒙ICP备11001594号-2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无疆网络有限公司